文章來源:四川藥械采購與監管網站
各上網醫療機構、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對2014年四川省醫療機構常規上網限價藥最高掛網限價確認的補充通知》(川基藥采〔2015〕60號),部分企業已遞交常規上網限價藥品低于最高掛網限價確認或主動降低掛網藥品價格的申請,現對這部分藥品最高掛網限價進行調整(具體藥品見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5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