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四川藥械采購與監管網站
按照《2014年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川衛辦發〔2014〕384號)和我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安排,我中心已完成本次藥品集中采購相關工作,現開展對集中采購結果相關藥品信息公示及確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示及確認藥品范圍
(一)資質合格,且成功申報的常用低價藥品和成功報價的常規上網限價藥品。http://jco.scbid.gov.cn:7073/list1.aspx
(二)凡愿意按公示的產品信息及限價(常用低價藥品按照國家規定的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的日均費用標準;常規上網限價藥品在最高掛網限價下)參與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的,且能夠供應全省醫療機構用藥需要的,請在如下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信息及價格確認工作。
二、公示及確認時間
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5日24:00時
三、確認方式
本次采用網上確認,按如下方式進行網上操作:
企業通過數字證書和密碼登錄藥品企業基礎信息維護平臺(http://jco.scbid.gov.cn:7073/Login.aspx),按照《常用低價藥、常規上網限價藥網上辦理確認操作流程》(附件1)在上述時間內進行網上確認。
四、申訴及舉報
(一)凡對公示的企業及產品信息、價格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現場進行核查,確有失誤的,將及時進行修改和更正。
(二)若對本企業及產品信息、價格有異議的,需進一步申訴或澄清的,企業在基礎信息維護平臺上按照附件1的操作流程辦理網上不確認后,依據《申訴材料準備格式》(附件2)將申訴或澄清材料準備齊全后,由企業被授權人攜身份證原件在公示期內(上午9:00-下午17:30)現場遞交。若申訴不成功或澄清材料不被認可的,不予再次確認。
(三)企業提供的價格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按照“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舉報人必須提供真實的價格信息證據,如物價文件、省級中標通知書、省級采購平臺價格截圖等。價格公示期結束后,被舉報查實為虛假價格的,取消該藥品上網資格,藥品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不能參與申報集中采購,并將企業納入不良記錄管理。
(四)申訴、澄清及舉報材料遞交地址:
四川郵電賓館(成都市青羊區錦里中路18號)東樓六樓會議室
聯系電話:86139110,86131165 ,18081109752
五、注意事項
(一)按照實施方案“統一定價藥品與區別定價藥品最高掛網限價不得倒掛”的規定,部分藥品最高掛網限價進行了調平處理,可登錄本企業基礎信息庫后查看。
(二)本次確認藥品,近期將報省藥械集中采購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審核后,公布執行。其他提交了申訴、澄清材料的藥品,將按規定程序進行核查處理,對成功申訴、澄清的藥品將另行公布執行。
(三)凡已確認藥品,在確認后至開始執行期間企業及藥品資質證明材料過期的,請在正式執行掛網前補交合格的最新資質資料。
(四)對企業已申報但未納入公示范圍內的藥品,企業可登錄基礎信息庫查看具體原因。
附件:附件1《常用低價藥、常規上網限價藥網上辦理確認操作流程》.doc
附件2《申訴材料準備格式》.doc
四川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2015年4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