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衛發〔2016〕93號
各市(州)衛生計生委,科學城衛生計生委,省屬高等醫學院校,國家委在川醫療機構,委直屬醫療機構,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醫院: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國衛科教發〔2014〕49號)、四川省衛生計生委等七部門《關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實施意見》(川衛辦發〔2014〕125號)和四川省衛生計生委、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四川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川衛發〔2016〕92號)精神,進一步促進工作規范化,提升培訓質量,我委組織制定了《四川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四川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招收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四川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核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四川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師資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四川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學員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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