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縣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推動中小企業應用先進適用技術進行技術改造,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國家在產業振興技術改造專項中切塊小部分資金專門支持工業中小企業轉化應用技術創新成果實施的技術改造項目,現就做好該專項申報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工業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項目是指中、小、微型企業應用先進適用的最新科技成果實現新技術推廣、新工藝應用、新產品開發等產業化項目,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對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發揮重要作用。
(二)產品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三)技術含量高,技術創新成果具有省部級及以上有關部門(包括主要的行業協會)出具的鑒定報告、獎勵證書等證明材料或發明專利證書;如知識產權非企業所有,需提供技術(轉讓或合作)合同等。
項目申報單位必須為中小微型企業,申報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應在1000萬元至5000萬元之間(含)。
二、申報材料
(一)各區(市)縣工業經濟主管部門《關于申報2013年工業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專項的報告》,附項目匯總表。(文件中有對申報項目及附件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文字)
(二)附件材料
1、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備案等批準文件。
2、銀行出具的項目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的證明材料,有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的項目需出具貸款銀行的貸款承諾函。
3、環保部門出具的項目環評文件。
4、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選址意見。
5、有新增土地的建設項目,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無新增土地的建設項目,出具土地證。
6、按有關規定需進行節能評估的項目,需出具項目節能審查意見。
7、設備采購清單。
8、項目已完成投資的發票及項目當前形象進度照片(3-5張,包括項目土建、已購設備及廠貌等,要有代表性)。
9、省部級及以上有關部門(包括主要的行業協會)出具的鑒定報告、獎勵證書等證明材料或發明專利證書;如知識產權非企業所有,需提供技術(轉讓或合作)合同等;
10、項目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
11、項目單位對項目及申報資料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以上附件需制作封面,按順序裝訂成冊,散件不予受理。
區(市)縣經信局的上報文與各項目附件分開裝訂。
三、申報程序和時間
(一)申報程序。各區(市)縣工業經濟主管部門將申報資料的紙質版和電子文檔的項目匯總表、申報程序導出來的文件一起報送市經信委,紙質材料一式3份。
(二)申報時間。申報文件、項目匯總表及項目附件材料必須于12月7日前報市經信委投資與規劃處,逾期不予受理。通過初步審查符合要求的項目,再另行通知報送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等材料。
已經過發改委系統申報的項目,經信委不再申報。
市經信委投資與規劃處:汪連平
電話:61881608
郵箱:wlpwl.123@163.com
附件:2013年國家工業中小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專項項目匯總表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