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經信服務〔2012〕505號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擴權試點縣(市)工業經濟主管部門,財政局:
為全面落實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規劃(2011-2015年)》要求,推進我省生產性服務業加快發展,根據《四川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川財建〔2012〕87號),結合工作實際,我們制定了《2013年度四川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請按照指南要求,認真組織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做好2013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川省財政廳
2012年10月8日
2013年度四川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重點及方向
2013年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功能區聚集建設、服務能力提升、服務體系建設和制造業服務化四個專項,突出聚集和引導發展,大力提升我省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總水平。
(一)功能區聚集建設類。
推動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在產業園區內綜合性或在園區外以專業性為特征聚集發展。重點支持功能區聚集企業入駐的公共服務平臺、設備租賃購置、退城入園辦公搬遷等服務環境建設。
(二)服務能力提升類。
1.研發設計、咨詢管理(含中介傳媒及品牌運營)、物流及供應鏈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含職業培訓)、節能環保及安全生產服務、信息服務、產品檢測檢驗、設備檢修、產品及設備售后連鎖服務等生產性服務企業服務能力提升;
2.為工業企業的生產資料、產品、服務交易提供信用、認證、支付等中介服務的移動電子商務平臺(B2B)建設;
3.推動工業經濟轉型升級,對制造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效果明顯的生產性服務業共性技術開發項目(見附件5)。
(三)服務體系建設類。
重點支持工業設計大賽及成果轉化;省級生產性服務業人才培養、行業標準制定、發展規劃及相關生產性服務業體系建設。
(四)制造業服務化類。
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型制造企業向總集成總承包發展或生產性服務分離外包。重點支持總集成總承包和生產性服務外包。
二、項目申報條件
(一)申報基本條件。
1.申報主體為在四川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生產性服務業功能聚集區運營機構必須是依照《公司法》組建的建設開發公司,注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
3.其他企業(事業)或科研機構,注冊資金30萬以上。
4.申報項目已經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建設期限以備案文件規定的時間為準,原則不超過3年;大項目可例外,但必須附主管部門正式說明。
(二)申報其他條件。
1.功能區聚集建設類。支持發展前景好的生產性服務業聚集區、總部經濟聚集區和大型工業生產資料及成品、設備專業交易市場。重點支持成都、德陽、綿陽、廣元、達州、攀枝花、瀘州、宜賓、遂寧、內江、南充、樂山等節點城市聚集發展。項目承擔主體為園區運營管理公司,資金使用方向明確且量化考核性強。
2.服務能力提升類。項目申報主體為從事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機構),重點為獲得四川省生產性服務業示范企業(機構)的單位。
3.服務體系建設類。支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體系發展研究。申報主體重點為省級以上的專業經濟、社科研究機構。
4.制造業服務化類。
--總集成總承包。提供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工程)、設計-采購、設計-施工、采購-施工等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或融合前端技術研發、工程設計、咨詢服務和后期項目管理、生產運維、售后服務、評估優化的總集成總承包服務模式的,規模以上大中型制造企業,注冊資金1000萬以上,總包合同真實。已完工項目,近二年內已完工交付;在建項目,總集成總承包服務合同2011年開始實施, 2014年底以前全部或大部分完成交付。
--生產性服務外包。專業化承接大中型制造企業的工業物流及供應鏈管理、研發設計、咨詢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設備檢修、檢驗檢測、售后維修等生產性服務的企業,注冊資本50萬以上,服務年營業額200萬以上。
(三)申報資料。
1.基本材料。
(1)四川省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書、專項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復印件。
(3)經審計的2011年會計報表及其附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4)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表(含實施方案、經費預算)、建設資金落實情況憑證 2.專項材料。
--功能區運營管理公司(機構)須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機構)章程、注冊資本金構成和驗資證明;
(2)2011-2012年開發建設項目和資金籌集渠道、資本金放大使用倍數。
--服務能力提升項目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所在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或省級以上行業協會對本企業服務能力和水平、本行業影響力、對社會經濟發展貢獻和提供就業能力的證明材料。
--總集成總承包服務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總集成總承包服務合同復印件(原件備查),以及市(州)經信及項目實施地相關部門書面認定材料。
--服務外包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制造企業基本情況、分離前兩年生產性服務(如采購、研發設計、檢驗檢測、信息服務、物流及供應鏈管理、人力資源和檢驗維修)經營情況(500字以內)
(2)制造企業需提供前兩年分離業務由本單位自行承擔的證明材料(由經信、稅務等部門對其服務外包認定)。
(3)制造企業與生產性服務企業的承接服務合同協議復印件。
(4)服務承接企業經營情況及未來規劃(500字以內)
三、資金支持額度及方式
(一)支持額度。根據項目投資額度、是否為示范授牌單位和預期綜合效益(經濟、社會、就業等)綜合考慮。個別對產業支撐作用巨大、帶動性強的生產性服務業項目扶持資金可加大。
(二)支持方式。總集成總承包項目(已完工)和生產性服務外包項目按以獎代補方式支持;總集成總承包項目(在建)及其他項目類別均按專項補助或貸款貼息方式予以支持。
四、申報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按屬地原則自愿向縣級工業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同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局初審合格后逐級向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和財政局上報(擴權縣直接審查后交市上匯總)。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財政局對申報資料真實性和完備性審查,合格后共同行文上報省經信委和省財政廳。
央屬、省屬企業(單位)直接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
(二)一個單位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同一項目2013年度已申報或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不能再次申報。
(三)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嚴格界定生產性服務企業標準,確保資金專項扶持(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以提供服務為主,不生產具體產品,對工業生產的服務收入占總運營收入60%以上)。
(四)請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對需要備案的項目,參照技改項目按各級經信部門權限給予備案,確保項目手續完備。
(五)請各市(州)(或擴權縣)經信委按2013年項目預入庫通知要求(川經信服務函〔2012〕1097號)組織部分入庫項目準備申報材料,并會同財政局按本通知精神對企業申報資料真實和完備進行審核,于2012年11月2日前,將市(州)經信委和財政局轉報材料、企業紙質申報文件和項目申請匯總表(附件4。含電子文檔。)提交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生產性服務業處(一式兩份)。
聯 系 人:唐明祥
聯系電話:028-86262301
電子郵箱:93313417@qq.com
附件: 1. 材料報送要求及封面
2-1.專項資金(功能區)申報書
2-2.專項資金(企事業單位)申報書
3. 專項資金申請表
4. 項目申請匯總表
5.生產性服務業共性技術目錄
6.各市(州)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圍繞的重點產業領域
附件:
四川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 四川省省級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