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中國藥典》2020年版四部凡例第十五條提及各品種性狀項下溶解度“選用的部分溶劑及其在該溶劑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備溶液時參考”,即《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標準(品種正文)中性狀項下溶解度為參考信息,且“對在特定溶劑中的溶解性能需作質量控制時,在該品種檢查項下另作具體規定”。
為推進“綠色環保”藥用輔料標準的建立,進一步規范《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標準體例格式,方便信息參考又避免歧義,根據各方反饋意見,借鑒各國藥典表述方式,經國家藥典委員會相關專業委員會審議,擬對《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標準性狀項下溶解度相關內容作如下調整:
一、鑒于性狀項下溶解度為參考信息,將《中國藥典》藥用輔料標準性狀項下溶解度的內容調整至標準文末“注”中,與《中國藥典》2020年版對原性狀項下不宜檢測的項目(如引濕、潮解、腐蝕、風化等)的調整方式保持一致。
二、將現版《中國藥典》四部凡例第十五條中關于藥用輔料性狀項下溶解度的相關表述(即:溶解度是一種物理性質。各品種項下選用的部分溶劑及其在該溶劑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備溶液時參考;對在特定溶劑中的溶解性能需作質量控制時,在該品種檢查項下另作具體規定。)調整至《國家藥用輔料標準編寫細則》的“注”項下進行說明。
此方案如經審議確定,將在《中國藥典》2025年版中統一修改。
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適用性,現就該調整方案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示期為三個月。請相關單位認真研核,若有異議,請及時來函提交反饋意見,并附相關說明、實驗數據和聯系方式,來函需加蓋公章或個人簽名。公示期滿未回復意見即視為無異議。
聯系電話:010-67079566
收文單位:國家藥典委員會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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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典委員會
2023年11月10日